星期四, 20 3 月, 2025

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

依民用航空法之規定,指提供空運進口、出口、轉運或轉口貨物集散與進出機場管制區所需之通關、倉儲場所、設備及服務而受報酬之事業。

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5巷123弄3號
中部科學園區臺中市大雅區科雅西路29號
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1號6、9樓
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16鄰航勤北路10之1號
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8-1號
桃園市大園區航翔路101號
臺北市士林區大南路361號地下1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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